苍梧县人民医院医用恒温箱等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WZZC2018-J1-10064-ZYZB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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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苍梧县人民医院医用恒温箱等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WZZC2018-J1-10064-ZYZB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WZZC2018-J1-10064-ZYZB 采购人:苍梧县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
目 录 **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4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21 第四章 **采购合同书(格式)38 第五章 评审方法45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47 第七章 附件67
**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医疗设备采购(WZZC2018-J1-10064-ZYZB) 竞争性谈判公告受采购单位苍梧县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拟对医疗设备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WZZC2018-J1-10064-ZYZB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供应商可以就上述其中一个或多个分标进行报价,只允许中一个分标。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A分标:64.18万元 B分标:62.3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节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广西工业产品产销等**采购政策。 六、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2015年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具备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证件(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按竞争性谈判公告的规定获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请有意参加谈判的谈判供应商代表于2018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17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前来报名: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上述资料均须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提供一份给代理机构存档,报名资料符合的方可领取谈判文件。] 2.发售地点: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广西梧州市龙圩镇银兴一路28号) 3.谈判文件售价:250元/份,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文档。 八、谈判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金额:A分标:壹万贰仟伍佰元整(¥12,500.00) B分标: 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 2.谈判供应商应于2018年8月20日18时00分前将谈判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从谈判供应商基本户递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苍梧县人民医院 开户帐号:6184 5749 6636 开户银行:中行苍梧支行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谈判供应商应于2018年8月21日上午9时3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苍梧县财政局2号标厅(即梧州市龙圩镇政贤路150号1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谈判时间、地点:2018年8月21日上午9时30分截标后为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以下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一、联系方式及其他: 1、采购人:苍梧县人民医院
苍梧县人民医院 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4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
一 总 则1、项目基本情况、适用范围及定义1.1项目基本情况:见须知前附表。 1.2采购人:见须知前附表。 1.3采购代理机构:见须知前附表。 1.4监督部门:见须知前附表。 1.5适用范围: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中所述项目的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 1.6定义: 1.6.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或买方。 1.6.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6.3“供应商”系指按要求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报名登记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且提交“响应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竞标阶段称为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或谈判供应商;在签订和履行合同阶段称为成交供应商。 1.6.4“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1.6.5“服务”系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1.6.6“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1.6.7“公章”系指供应商用自己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签名印章,不包含其他替代章(如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报价专用章等)。 1.6.8“财政部门**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系指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本项目相关信息除在财政部**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外,还同时在梧州市**采购网、广西苍梧县人民**门户网、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供应商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所规定的要求。 2.2对自2015年起在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2.3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项目内容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4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须主动填报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含其授权服务的分公司等)。 2.5符合供应商资格的供应商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2.6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有如下情形的,一经发现,将视为串标处理: (1)为同一法人代表的; (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 (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股东的。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项目经办人)为同一人; (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9)不同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竞标费用3.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4、特别说明4.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谈判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其他谈判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4.2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供应商谈判所使用的资格、信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入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4.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5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谈判无效,并报**采购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4.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如成交供应商出现转包或分包情形,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且谈判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询问、质疑和投诉 5.1询问。供应商如发现谈判文件内容有误或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在磋商截止日期3日前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澄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5.2质疑。 5.2.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5.2.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谈判文件的,可以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谈判文件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5.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按财政部发布的《**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编制。 5.2.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纸质材料形式的质疑,不接受电子送达的质疑材料,即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即时收悉的特定系统作为送达媒介的质疑材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5.2.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5.3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二 竞争性谈判文件(简称谈判文件)6、谈判文件的构成6.1谈判文件包括: **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 **采购合同书(格式) 第五章 评审方法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附件 7、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供应商应认真查阅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和服务要求,如发现内容有误的,供应商必须在谈判截止日期三日前要求澄清。任何要求澄清文件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及编号、澄清内容、要求澄清的单位名称或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同时认定其他要求澄清的方式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更正公告。 7.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竞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7.5与本项目谈判文件相关的更改通知、澄清补遗通知等书面文件,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该所有通知在**采购信息媒体发布之日起,视为供应商已收到该通知。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网站上发布的通知文件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文件编写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如果没有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该竞标将被拒绝。 8.2对谈判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谈判文件中涉及竞标项目的价格、技术要求、数量、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8.3在竞标报价表中,供应商必须按格式文件完整填写,不能自行修改格式内容。 9、响应文件的文字及计量单位9.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来往的函件统一使用中文(另有规定的除外)。 9.2响应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的构成及装订要求10.1响应文件由资格、商务技术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下列说明编写和提供。应递交的有关文件如未特别注明为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以下所有文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带▲的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一、▲商务文件 1、竞标函 2、竞标报价表 3、竞标报价明细表 4、商务条款响应表 二、▲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 3、谈判保证金声明 4、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证明复印件 5、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清晰反映经营期限。) 6、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证件复印件(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7、供应商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或者依法减免缴纳税费的证明复印件(以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为准;若为新成立的,请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8、供应商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者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复印件(以参保证明复印件或免参保证明复印件为准;若为新成立的,请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9、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10、企业信用书面声明(附“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采购网查询结果) 三、▲技术文件(第1~2项为必须提供,其他根据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要求提供) 1、技术要求响应表 2、产品配置清单(均不含报价) 3、证明货物和手续合格性的证明文件:生产、销售许可证(如**实行强制性要求的);产品样本、使用保养说明书、图纸、货物制造检测标准等技术资料;产品注册证、产品认证、检测报告、鉴定证书、**产品合法**手续证明、产品获奖证书等。 4、售后服务方案(供应商根据本项目要求及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编写,内容包括质保期、本地化服务、技术培训及指导、负责售后维修的主管人员情况、解决故障的响应时间、服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等)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如有,由供应商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提供) 10.2供应商必须按谈判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响应文件装订位置必须胶装封边,不允许使用活页装订导致响应文件散落或脱页的装订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1、竞标报价11.1竞标报价方式:供应商必须就《采购内容及要求》中所有的项目和服务内容及有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作**完整报价。(本项目只允许递交一个方案的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11.2竞标货币:竞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3竞标报价应包括货物的所有费用,包含采购、包装、运输、劳务、管理、利润、税金、保险、协调、装卸、调试、培训、售后服务费用以及相关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除非上述费用在合同中另有说明。合同期内,费用不再调整。 11.4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的竞标报价表上标明,本次竞标拟提供产品的单价金额及竞标总价,经最终谈判后不得更改,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报价必须是**的。 11.5供应商所填报的产品内容如存在有漏项的情况且在评标时被接受,则将被认定为该遗漏项已包含在竞标报价中,成交供应商在供货时应按响应文件及经澄清后的结果要求完整提供产品及服务,采购人对其漏报的项目不追加任何货款。 11.6本项目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竞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竞标而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2、竞标的有效期12.1竞标有效期:响应文件从竞标截止日期后60天内有效。 1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供应商可同意或不同意延长竞标有效期,不同意延长竞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其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付利息;同意延长竞标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要求对原响应文件(经谈判小组确认有效且没有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竞标的实质内容的澄清或说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作任何改变,并同意在延长的竞标有效期内遵循本响应文件,在延长的竞标有效期满之前继续具有约束力。 13、响应文件书写及签名、盖章要求13.1响应文件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工整书写或打印。 13.2响应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有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竞标无效。 13.3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未按要求填写的响应文件可能将被认定为无效的竞标。 13.4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名、签章处逐一签名和盖单位公章,否则其竞标无效。 13.5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共四份。并在每份文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谈判保证金14.1 谈判保证金的递交:供应商必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项的要求递交谈判保证金。 14.2谈判保证金的退还 14.2.1成交供应商凭履约保证金收据及谈判保证金声明办理谈判保证金退还手续,采购人苍梧县人民医院将在5个工作日内以原缴交方式予以退还,不付利息。 14.2.2未成交的供应商凭谈判保证金声明至采购人苍梧县人民医院办理退还谈判保证金手续,采购人苍梧县人民医院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以原缴交方式予以退还,不付利息。 14.3 涉及质疑和投诉的供应商,在质疑和投诉调查处理结束前其谈判保证金暂不退还。 14.4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截标后或在竞标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 (3)成交后未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按本须知第27条签订合同的; (5)成交后与采购人签订对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作了实质性修改的合同,或与采购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15、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5.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在每个文本封面上标明“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以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内容。 15.2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三本)一并装入响应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封口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15.3响应文件袋上应写明: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 竞标单位: 注 明“开标前不得拆封” 15.4响应文件的密封以响应文件袋无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且封口处有签字或盖章为合格。 15.5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拒收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16、谈判截止时间、地点16.1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截止时间。 16.2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送到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地点。 16.3若遇到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过多造成部分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已抵达开标现场但未能签到的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关闭大门,禁止迟到的供应商进入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应以其进入谈判文件规定的开标场所的时间为准。 16.4属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① 响应文件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之后送到达的; ② 响应文件未送达**的递交地点的; ③ 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封装标记的; ④ 竞标样品未与响应文件一并递交的(若谈判文件要求递交样品的); ⑤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未同时携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证件文件进行核验的。 17、响应文件的修改及撤回17.1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可以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供应商对所递交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需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书面通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5条的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封面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7.3在谈判结束后的竞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竞标,否则其全部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 竞争性谈判(简称谈判)与评审18、组建谈判小组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以下简称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含三人)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在**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18.2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18.3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19、评审19.1本采购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及谈判应答文件等。评标小组决定竞标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其他的外部证据。 19.2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9.3响应文件初审 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资质证明、谈判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及按规定进行原件核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资格条件。它所涉及到的主要文件和内容为谈判文件所述的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和签章的合格性、合法性等。如果供应商不具备竞标资格,不满足谈判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竞标将被拒绝。 2、符合性检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采购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规定)。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谈判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成交供应商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 19.4澄清有关问题、算术性修正 19.4.1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性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4.2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报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以下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资料:①项目成本组成明细(成本价中必须包括各类税收、人员成本等),其中:人力成本必须根据报价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关于2017年度报价人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相关文件要求编制,项目成本组成明细需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其它具备审计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成本分析文件复印件(新设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原件备查);②报价人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复印件(新设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原件备查)。供应商可直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资料以避免因无法及时提供说明而导致可能被谈判小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19.4.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9.4.4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① 响应文件中《竞标报价表》与《竞标函》内容不一致的,以《竞标函》为准; ②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④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⑤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⑥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竞标报价,在供应商确认后,调整后的竞标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拒绝确认,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或内容的,则其响应文件将不予评审,其竞标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没收其谈判保证金。 19.5谈判 19.5.1谈判时间及地点: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 19.5.2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就商。 19.5.3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最多三轮),谈判的内容包括技术条件、商务性条件及谈判小组认为需要谈判的内容。 谈判中,谈判小组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谈判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项目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谈判。 19.5.4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9.6最后报价 19.6.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19.6.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含3家)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 19.6.3最后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总报价,且各子项最后成交单价均不得高于各子项首次单价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9.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供应商未在通知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参加谈判的,或未提交书面说明退出谈判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应答文件和最后报价的,视为服务商自动放弃谈判。 未书面退出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 19.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并编写评审报告。谈判小组按谈判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推荐成交供应商名单,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19.9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谈判小组现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谈判小组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专家的意见为准。 19.10评标会纪律 (1)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谈判小组成员、有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知情人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评审、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 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活动,将可能导致其成交资格被取消。 20、无效的响应文件20.1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 (1) 未按有关要求提交或足额提交谈判保证金的; (2) 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完整提交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要求密封、签字、盖章的; (3) 超越了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4) 不具备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 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6) 属于“必须提供”的响应文件未能按时提供或补正、更正的; (7) 响应文件有效期、保证金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售后服务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8) 竞标内容与采购内容及要求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如严重背离采购需求、合同协议要求等); (9) 通过对“采购内容及要求”内容的修改以达到满足技术要求的;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和技术参数偏离表没有按要求表述的或与项目要求表述不一致却没有提供相关依据说明的; (10)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样品的或经谈判小组评审样品不符合采购要求的;(若谈判文件要求递交样品的) (11)供应商未就“采购内容及要求”中所有货物内容作完整**报价的,或报价超出相应采购预算总金额的; (12)未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 (13)未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4)未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的(有文件规定除外); (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21、废标21.1谈判采购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废标; (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74号令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21.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把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22、响应文件及样品的退回22.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落标的供应商退还响应文件。 22.2成交供应商的竞标样品由采购人保管,做为验收的依据,验收后由采购人退回。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竞标样品由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领回,否则按无主物品处理。(若谈判文件要求递交样品的)
六 确定成交供应商23.确定成交供应商23.1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3.1若****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自愿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谈判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3.1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七 成交公告24、成交结果公告24.1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 24.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形式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4.4质疑供应商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 签订合同25、成交通知25.1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履约保证金26.1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成交供应商必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项的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对未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给予成交通知书及签订合同。逾期则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谈判保证金。 26.2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成交供应商按合同履约后,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项的要求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不付利息。 26.3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对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6.4在履约保证金到期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负。 27、签订合同27.1成交供应商须凭成交通知书及履约保证金收据原件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署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7.2如成交供应商不按成交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成交供应商违约处理,对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全部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7.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按谈判文件要求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或重新采购。 27.4由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未按规定签订合同,造成本项目的合同成交价提高(指采购人选择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导致成交金额高于违约人的成交价),所超出违约人的成交价部分由违约人承担赔偿责任。 27.5采购合同必须与谈判文件第四章合同书格式(包括内容和结构)相一致,不能改变主要条款。
九 其他事项28、相关费用28.1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及开标费。
注: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2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200-100)万元×1.1%=1.1万元 合计收费 = 1.5 + 1.1 = 2.6(万元) 28.3上述款项,请现金现存或转账电汇转入下列银行帐户。 开户名称: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苍梧分公司 开户银行:苍梧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银行帐号:4476 1201 0100 7416 98 29、解释权29.1本谈判文件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和参照国际惯例编制,解释权属本采购代理机构。 30、知识产权30.1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在本项目的设计成果(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任何权利)均归采购人所有,不予退还。供应商并保证所交付的设计成果不侵犯第三人的任何合法权益。 3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内容及要求
说明: 1、采购清单中的品牌型号如注明为参考品牌型号的,则仅起参考作用,供应商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标明的专有技术、专利产品、特定品牌的字样只起说明作用,任何与其同等的技术均应被认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 2、采购清单中已注明为参考品牌型号的货物及技术参数性能(配置)不明确或有误的,或供应商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的,请以详细、正确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性能(配置)同时填写报价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 3、凡在“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设备,供应商应在报价表中将其标配参数详细列明,否则该报价无效。 4、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投标产品侵犯其他供应商或专利人的专利成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具有产品专利的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与其自有产品专利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就其产品的专利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被侵权问题提出异议。
一、采购需求: A分标
1、苍梧人民医院1号楼4楼
2、苍梧人民医院住院部4楼中医科
3、苍梧人民医院住院部急诊科
B分标
注:“★”的技术规格要求必须满足,不通过符合性审查,为无效响应文件。 二、商务要求
备注: 1.货物合格的证明文件 1.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根据本项目要求的货物生产厂家资质证明文件、证明货物和手续合格性的文件和必要的资格审查资料,它们是:[以下文件均必须提供且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提供不全或未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或是无效文件的,将被视为未能通过符合性审查。] (1)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所投货物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和其它必要的资格审查资料。如《生产企业许可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必须提供)、《产品强制标准认证证书》(实行强制标准认证的产品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附注册登记表,实行注册证制度的产品必须提供)、产品质量检验证(均为复印件,由生产厂家提供同时加盖生产厂家单位公章) 1.2供应商必须诚实、守信,所提供的技术参数必须真实、准确。
第四章 **采购合同书(格式)
(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协商确定,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章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采购合同》
采购单位(甲方) 采购计划号 供应商(乙方) 项目名称和编号 合同编号: 分标号: 签 订 地 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人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响应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产品必须是列入**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安排。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本项目不接受损耗。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安装、调试、培训完):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采购人**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提供设备纸质版或电子版的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流程;提供设备维护手册、维修手册、软件备份、故障代码表、备件清单、维修密码、软件光盘及软件安装流程等维护维修必需的材料和信息;还应提拱货物的装箱清单、随机资料、合格证明、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登记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等交付给甲方,货物属于**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及报关单,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培训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属于计量设备范围内的设备乙方应负责首次检定合格后方可正式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 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 乙方应提供设备安装所需的附属设备清单,如需独立机房的提供机房要求参数和图纸。 3、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双方协定,地点:苍梧县人民医院。 第七条 售后服务、保修期 1、乙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售后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期:按成交人响应文件约定。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和保证金 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2、资金性质: 3、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全部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余款20%作为质保金,于1年质保期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不计利息) 第九条 质量保证金: 第十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不符合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48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处理。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 15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调试和验收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谈判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培训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合格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登记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 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认可的**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四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地点。 2、使用说明书(货物属于**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报关单、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的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和培训才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七条 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二十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采购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 3、投标承诺书; 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两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合同附件 一般货物类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
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公章): 审核人:
第五章 评标方法评标方法和成交标准 一、评标原则 (一)谈判(评标)小组构成:谈判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在**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含三人)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依据:以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 (三)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终评审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 二、评定方法 在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最终报价基础上,供应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对其最终报价将给予相应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1、本项目将对提供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具体要求详见《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中小企业声明函》需提供原件。提供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应标的还需提供该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核查),否则不进行价格扣除。 2、谈判供应商符合《关于**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被认定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应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将对最终报价给予6%的扣除。 3、谈判供应商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提供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享受小型、微型企业政策,评标时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谈判供应商属两种情形以上的,其只能享受投标价格一次性6%的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 除上述情况外,谈判供应商评审价格 = 投标报价。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将仅作为评审价排序,最终成交价为谈判供应商的投标报价。 注: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三、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报价(最后报价及享受**采购政策的优惠扣除)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价格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当评审价格且最终报价相同的,则依次按节能**产品优先(适用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节能产品**采购清单复印件为准,加盖公章,竞标产品需清晰反映在清单上并提供竞标产品所属清单页;以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清单复印件为准,加盖公章,竞标产品需清晰反映在清单上)、技术指标高优先、售后服务优先原则排序。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说明: 1、本章所列的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扩展,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章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2、目录由供应商自拟。 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按供应商须知要求提供。 4、《法人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委托书所签发的代理期限必须涵盖代理人所有签字为有效时间。 2)委托书内容填写要明确,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 3)委托书不得转借、转让,不得买卖。 4)代理人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并将此委托书提交给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
响应文件
供应商: (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
竞标日期: 年 月 日 竞标函(格式)
致: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分标号)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 ,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代表(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竞标单位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谈判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3、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谈判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谈判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4、本项目竞标有效期为竞标截止日期后90天。 5、如中标,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谈判文件及**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如果在竞标截止时间后的竞标有效期内撤回竞标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贵方可对我方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7、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竞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9、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到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与本竞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或电传: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竞标日期:
说明:供应商必须按以上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并签名,否则,无签名、盖单位公章的,竞标无效。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竞标日期: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服务商必须按以上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并签名,否则,未按要求填写、无签名盖单位公章的,报价无效。
竞标报价明细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竞标日期: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报价无效; 3、以上报价应与“报价表”中的内容一致。竞标函与竞标报价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竞标函为准;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方案。 4、供应商必须按以上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并签名。否则,无签名、盖单位公章的,竞标无效。 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 分标号: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竞标日期:
说明:应对照表上内容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逐条说明已对商务条款作出了实际性的响应,并申明与商务条款的响应和偏离。特别对有具体重要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说有具体内容。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技术要求响应表(格式) 分标号:
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竞标日期:
说明: 1、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技术规范条款和相关功能要求,并对所有技术规范和功能偏离的条目列入响应表。供应商必须根据所投产品和服务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谈判小组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或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谈判文件要求,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2、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添加的设备、材料等也请列出。 3、是否偏离用符号“+、=、-”分别表示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产品配置清单(格式) 分标号:
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竞标日期: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在我 (竞标单位) 任 职务,是我 (竞标单位)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住 址: 联系电话: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竞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被授权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标号)的采购活动。被授权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被授权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单位: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私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1、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2、委托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地 址: 经济性质: 注册资金: 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谈判保证金声明(格式)
致: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项目名称及编号)的竞标,缴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 元),若我方中标,将按谈判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及办理谈判保证金退还手续,若不中标,请贵方在退付谈判保证金时转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竞标单位: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粘贴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该声明除在响应文件须附有,供应商应另单独准备一份原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现场出示。
(单位名称)在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竞标日期: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承诺,如未如实提供中国**采购网“**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结果和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接受本次投标作为否决投标处理,并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接受失信联合惩戒。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竞标日期:
说明: 1、附中国**采购网“**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网页截图和“**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供应商名称以及查询结果、打印时间或查询时间; 2、网页截图打印件显示的打印时间或查询时间须为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后任1日,并加盖公章。 3、如服务商2015年起被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谈判将被否决。
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时)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若有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竞标日期:
说明: 1、当一个合同包内有多个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时,供应商应详细填写并计算出该类产品合计金额。 2、“相应价格扣除”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合计价格×谈判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比率的优惠幅度。 3、计算价格扣除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格式(不符合桂政办发[2015]78号文要求的,无需提供)
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规定,本公司在本次竞标/竞标中或者工程项目中提供的下述产品为广西工业产品,详情如下: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说明:发现供应提供虚假材料,或成交后在与采购单位履约过程中未按响应文件《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中使用广西工业产品或者使用广西工业产品比例小于80%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售后服务方案 (格式自议,谈判供应商根据本项目要求及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编写,内容包括质保期、本地化服务、技术培训及指导、负责售后维修的主管人员情况、解决故障的响应时间等)
服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根据项目要求自行拟写)
第七章 附件
附件1:有关法律法规对**采购当事人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有关规定: 第三条**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第七十九条**采购当事人有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七条违法行为之一,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并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附件2:(说明:供应商收到或在网上查询到本项目的更改通知或补遗文件后,按以下回执格式填写于一日内回复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收件回执
致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收到贵公司 (文件名称),共 份,特此确认。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签收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保证金退付确认函
附件4:履约保证金退付确认函
履约保证金退付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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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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